有不少人會調侃馬來西亞其中一道獨特的“風景”便是假期太多,除了公共假期,再加上特別活動如運動員贏得比賽,或涉及全國大活動前夕或之後一般都會有假期,讓不少人覺得我國的假期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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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我國全年的全國公共假期只有11天,但不一樣的州屬也會根據不一樣的節日和活動有相對的假期。
不管如何,我相信大部分的打工族對於假期都是無論歡迎的,反之不少僱主或會覺得假期太多會讓生意受到影響,尤其我國喜歡突然“馬國明放假”,一些計劃或被拖延,若是讓員工上班又會覺得需要支付員工雙倍或三倍的薪資而感到吃虧。
在過去11月18和19日,即投票日前夕和當天是我國的有薪公共假期。
我朋友日前就向我抱怨道,其公司不讓員工在上述日期放假,更可惡的是,雖然僱主聲稱可以日後進行補假,但據悉原本已經記錄在案,於18和19日上班且將獲補假的人員名單,已被僱主下令讓行政人員將其偷偷刪除。
這樣的行為非常不可取!要知道在相關的法令下,員工理應得到假期,或補假,或是給予當天仍舊工作者雙倍甚至是三倍的薪水。
希望我的友人可以和僱主好好商量,一切以和為貴,但必要時採取必要手段。
雖然面對這種無良僱主時,打工族可以向勞工局舉報,但是打工族要麼擔心會丟掉飯碗,不敢吱聲,要麼就是沒有實質證據直接指向公司當天沒有給予補假或加倍薪資。
現在放假不代表完全放假,我相信不少上班族尤其白領假期時也依舊會處理公事,加上科技發達時代,找人變得容易,即便是休假,也難免會有工作電話打來。
現在不少企業都埋怨員工不好找,要求太多,但公司制度和福利真的讓人信服嗎?員工又埋怨公司不好……
這樣的循環何時了,若大家都真誠一些,是不是可以有一個更好的結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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