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3日訊)泊在殘障人士(OKU)專屬車位的司機,若不是使用加影市議會所發出的殘障人士汽車貼紙,一律中罰單。
據瞭解,越來越多車主在不同管道取得殘障人士汽車貼紙,冒充殘障人士佔用OKU專屬車位;抄寫員一旦發現不是市議會發出相關貼紙,司機又沒支付泊車費,將照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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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市議員陳狄源指出,市議會發給殘障人士貼紙是無需支付泊車費;但很多身體健全的車主,持有非市議會發出的相關貼紙,貪圖便利,佔用OKU專屬車位又不付泊車費,市議會唯有加強執法。
他說,OKU專屬車位是提供相關有需要人士使用,不是給四肢正常的車主濫用。若家裡有殘障成員,或司機本人是殘障者,可向市議會申請有關汽車貼紙,方便抄寫員辨認。
“我有接到多名自稱殘障人士的投訴,對抄寫員開罰單深表不滿;惟他們所使用的不是市議會所發出的殘障人士汽車貼紙,無法證明當時開車的司機是殘障者。我促請投訴者立即市議會申請有關貼紙。”
他強調,車主濫用OKU專屬車位情況嚴重,避免車主佔便宜,嚴厲執法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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