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铭隐居在山边的农庄,已经有一段时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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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的日常作息非常规律,像普通的农民,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莫铭的农舍在村庄的边缘,离最近的邻居有三、四哩远,平时没有什么事,他都独自一人下田耕作、喂食鸡猪、清洗猪圈,在菜园里拔草除虫,从屋后自掘的井里打水,或者一人到山边的小溪洗衣,顺便捡拾一些漂亮的石头回来,摆在窗台上,空闲时就拿起石头,一块一块地仔细摩挲,用心感受石头的纹路和质感。
最近,莫铭下田农作的时间越来越少,他经常待在屋里,从白天一直到夜晚,等到天黑后,屋里才久久地点起一盏孤灯,把人影照在窗纸上忽隐忽现。
莫铭很少和村民来往,对于这座村庄,他似乎是空气般的存在。每逢月圆之日,他都会到村庄去赶集把农作物卖了,再买回一些日用品,足以应付一个月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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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莫铭突然出现在市集上,买了一坛酒。大家都非常好奇,今天才农历初五,既非月圆,平时也不见莫铭饮酒,为什么他会买酒呢?
“莫老弟,您来了客人么?可是为了招待客人喝酒?”酒肆老板顺口一问.
莫铭不发一语,只是微微一笑,礼貌地颔一颔首,付钱离去。
别人不知,其实真的有人来找他。莫铭仿佛有预知能力,预料到有人光临。一连三天,他的龙吟剑就一直隐隐作动、“嗡嗡”作响,他心底泛起一股寒意:有敌人来袭。而且来者实力不弱,不可小觑。
隔天中午,莫铭端坐在屋内,一整个早上,他滴水不进,等到太阳升到中天,远远地传来一阵风声,脚步声如蜻蜓点水,来者轻功非凡,一转眼间,就到了屋前围栏外。莫铭抚摸着酒坛,感受到来人的强烈威慑力。
“既然来了,何不进屋喝杯酒?”莫铭朗声说道。
“你知道我会来?久仰大名,在下沈骜桀,天下第二鸳鸯刀。此番特来领教莫大侠的天下第一龙吟剑。”来人利用传音入密,有意一显身手。
“我已经退出江湖,很久没有比武过招了。”
“天下第一剑在你手中,你就是江湖上,人人都想击败的目标。”
“既然比武,那么我们就点到为止吧。”
“刀剑无眼,只有输了的死人,没有活着的挑战者。要赢你,就要击败你手中的剑。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你说呢?”
“决出生死前,就先喝一杯吧。”莫铭已经满满地斟上一杯。“先喝为敬。”酒杯到嘴,一仰而尽。“你该不会怀疑我在酒里下毒,不敢喝吧?”
沈骜桀大踏步进入屋内,只见光线敞亮,莫铭带着一顶草帽,帽沿低低地遮住他的眼睛,无法看透他的眼神中有任何感情的外露。
莫铭又斟满了一杯酒,端到沈骜桀面前,对方接过一饮而尽。
“大气!”莫铭称赞。
两大高手隔桌而坐,你一杯我一杯地对饮,时间缓缓流过,不知不觉,日已西斜,鸟倦知返,天色渐渐暗下来。沈骜桀一边喝酒,一边盯住莫铭的手。莫铭一手提着酒坛,一手搁在桌上。他的龙吟剑,斜倚在座旁,剑在鞘内却异常沉静,沉静得一如此刻的莫铭。
高手过招,关键在找出破绽。两人身边围绕着一股旗鼓相当的气场,滴水不漏。
“酒喝完了!”
“是完了。”
“我们,应该分出胜负了。”
“没想到,你酒量很好。”
“你也不赖。”
沈骜桀一直全神贯注在莫铭全身上下,以及旁边那把龙吟剑。殊不知,天色骤暗下来,就那一瞬间,伸手不见五指。
“怎么不点个灯?”问题溜在嘴边。沈骜桀突然双目圆睁,脸色激变。
“你输了。”莫铭的龙吟剑倏地弹出剑鞘,疾如闪电,插入对手的心腹。
“你没有料到,我患了渐盲症,眼睛已经看不到了。点不点灯,对我已经不重要。对你而言,刹那的黑暗却是致命的破绽。”
比武,比的不仅是实力,还要了解你的对手。鸳鸯刀沈骜桀最嗜酒,天下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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