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4日訊)20年未聯絡的前夫在外欠債不還,連累獨自生活的前妻遭收賬公司上門貼大字報追債,不僅自己的生活受到困擾,也造成鄰里間的恐慌及不滿。
上門討債引起鄰居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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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盧女士(59歲)申訴,債主分別在9月24日及本月2日,兩度到她所居住的組屋貼上大字報要求還錢;第一次上門時她因工作不在家,是在租客的通知下才知道有債主找上門。
“我是從事照顧老人家的保姆工作,一個星期5天都是住在僱主家中,週末2天才會回家。”
她回家後也立即清理所有大字報,不料債主卻在一個星期後再次上門,並且貼上更多的大字報。除了在其單位之外,也在整個住區範圍內都貼滿大字報。
期間也曾有2名高大的巫裔男子上門找其前夫,其中一人別有警徽,以whatsapp的頭像向她詢問前夫的下落,但不能確定是否為警員。
她也說,債主上門討債的行動也引起鄰居的恐慌,並擔心若採取更進一步行動下將會殃及池魚,更要求她儘快解決問題。
因此,她在事發後即向警方報案,並將報案紙貼在住區籬笆外,以期阻止債主繼續上門追債。
與此同時,她也於今日在安邦市議員遊佳豪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澄清本身並無欠下任何債款,而收入微薄的她也沒有能力代為還債,希望前夫自己負責所欠下的債款,同時也籲請前夫的債主能冤有頭債有主,找對的人追債。
離婚後不曾見面聯絡
盧女士指出,前夫原本經營夜店生意,相信是行管令期間因無法進行娛樂活動,導致無法負荷及週轉不靈,而在外欠下債款;同時,前夫在履行離婚協議下,原本需每個月提供她800令吉生活費,但自落實行管令後,就沒有再給她這筆費用。
她也說,由於她與前夫在20年前離婚後就不曾見面及聯絡,因而也對債主找她追債感到相當錯愕,並不解債主從何得知其住處。
嘗試聯絡前夫不果
她在債主首次上門追債後也嘗試聯絡前夫,惟對方在電話打通後及掛斷,不願接電話;她也曾向孩子詢問前夫的下落,惟孩子並未透露太多詳情,僅表示同樣聯絡不上父親。
她透露,她與前夫育有2名女兒及1名兒子,當初離婚時被前夫以她患有產後憂鬱症及紅斑狼瘡,爭取3名孩子的撫養權。
行管令後暫停提供生活費
她說,她在離婚後也一個人搬到現在的住所居住,同時找了工作自力更生,並一人供完屋子的貸款。目前憑著工作及出租房間的收入可以維持生活,即使前夫暫停提供每月生活費,她也不曾因而聯絡對方,也不會向孩子討錢。
她強調,對方的一切已與他無關,她也不可能代還債務,因而希望債主找回前夫討債,而不是找上她。
葉士愷:債主委收賬公司追債
另一方面,行動黨全國公共投訴局高利貸反洗黑錢專案小組主任葉士愷指出,他們在接獲盧女士的求助下,即協助聯絡債主及進行交涉,發現對方並非大耳窿,而是接獲委託下代為追債的收賬公司。
“我們相信是盧女士的前夫在生意上欠債,債主委託收賬公司去追債後,在聯絡不上對方下找上盧女士。”
他補充,他曾嘗試盧女士的前夫但不果。
遊佳豪:應透過合法途徑討債
此外,遊佳豪表示,涉及的收賬公司的表現還算“紳士”,在追債期間並沒有過於為難盧女士,只是可能為了交差,在找不到欠債者後,繼而找上其前妻,以期能解決這筆債款。
“不過,事主本事收入微薄,不可能代為還債。”
他希望追債者都能認清欠債者,並透過合法途徑找尋欠債者及追討債款,而不是騷擾其家人及強迫他們還錢。
他也不希望造成任何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尤其這起事件已引起事主鄰里之間的恐懼,擔心追債行動演變至一些恐嚇的手段。
此外,他表示,若欠債者需要他們幫助協調或進行談判,可以主動聯絡行動黨大耳窿專案小組或其服務中心(03-6242 8606)。
出席者包括遊佳豪助理王俊強、賴慧琴及呂榮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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