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遙,你也太路痴了吧?”沒錯,這是我最常聽見別人給我的反饋,在我高冷聰慧的人設之下,我還自帶了和人設格格不入的路痴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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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屬於那種分不清前後左右,而當別人詢問我身在何方時,得到的答案多半是寬闊平坦、沒什麼行人車輛的馬路中間,兩旁有青蔥蒼鬱的大樹這種毫無建樹的答案。
還記得5年前的夏天,我還是一個懵懵懂懂的大一生,方向感極差的我卻陰差陽錯報考了博大這個諾大的校園。
在嘗試了多種方法,谷歌、手繪地圖也拯救不了我近乎不曾存在的方向感,我養成了絕非必要,絕對不出門的良好習慣。
適逢那天實在太餓了,只好帶著手機走去兩百公尺外的食堂吃飯。恰巧我租的宿舍有分男女棟,雖說男女有別,可宿舍在外觀上是完全一模一樣的。
走入宿舍的當下,我隱約感覺不妥,還內心質疑為什麼女孩宿舍會有那麼多男孩子。但當下並沒有想太多,覺得應該是入學典禮剛結束,因此訪客較多的關係。
一路上並沒有遇到任何阻礙,我走向自己的房間,企圖用自己的鑰匙打開我誤認為是我,但其實是某不知名男生的房間。
數次嘗試後,我還挺納悶門怎麼開不了,準備撥電讓舍監來檢查。也許我發出的動靜實在太大,隔壁房間的主人探出了腦袋,打量了我好幾眼。
“你是陸毅的女朋友?大一的小學妹?萬萬沒想到當入學活動的工委是脫單的絕佳秘方,那早知道我也報名好了,不過才開學,他就把房間鑰匙給你也不簡單……”對方劈頭就說。
聽他說著說著,我突然明白我誤闖男生宿舍,當下尷尬地想找地兒鑽進去。正當我想隨便胡編一個藉口逃之夭夭時,真正的男主回來了。
我馬上興起跳窗逃跑的念頭,可惜房間是3樓,我也不是身手敏捷的運動健將,更不想創造剛入學就自殺未遂跌斷腿的輝煌紀錄,所以呆站在原地。
在我多番解釋並舉例說明下,他們才相信我只不過是剛好迷路的弱小學妹,而不是可疑的入室盜賊。不過估計也沒有像我那麼傻,去盜竊異性宿舍的盜賊吧?
我以為這事就在這裡畫上終止符,沒想到我因圖新鮮參加的社團,入團挑戰居然是尋人。任務由新生和學長姐兩人組成一組,並在沒收手機的前提下,在限定時間內在校園內找到對方。而陰差陽錯,和我組隊的居然是陸毅學長。
在看到我的當下,他瞬間悟了我的路痴屬性,只見他嘆了口氣不加抵抗,甚至挺遵守體育精神,不暴露地點,轉身就走,估計覺得告訴我地點,我也找不了他。
可路痴並沒有什麼罪過,我暗暗發誓一定會找到他。我被矇眼帶到一個偏僻的樹林。
放下我後,工委就開車離開,留下迷茫又不知所措的我。我心生一計,往有陽光的大馬路走去,不知過了幾個小時,天空逐漸暗淡,揹包裡的礦泉水也被我一飲而盡,我無視地上亂七八糟的樹葉和摻雜不知名昆蟲的泥土,自暴自棄地在原地坐下。
後來的後來,我在無數個小時後,順利地被他以一副“我就知道你會迷路的模樣”尋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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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後,因公交費全免的契機,我想洗刷路痴的名號,決定重新挑戰自己,嘗試搭乘公共交通,並和他人約好在某購物商場見面。
從地鐵門走出後,繁雜的路牌讓我晃了神,輕快鐵不知曾幾何時增加了無數線路,不管三七二十一,我選了一個看起來最正確的線路,一路上我努力地對著手中的地圖,心想:要不還是放棄,然後打車吧?
誤了約會好像不太好。一番思想鬥爭後,我還是撥通我約會對象的手機。
“路痴果然是沒辦法改變的,都說一起出門就好嘛,定位在哪,你在那別動,我來接你。”手機傳來陸毅學長,哦不,應該改口未婚夫,無奈但寵溺的語氣。
好吧,我雖是路痴,可我還是準確無誤地走進你的心裡,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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