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9日訊)武吉拉貢森林保留地有約28%是被開發作為採石場,同時每個採石場都是按照特定時間分階段開發,以控制對自然環境造成影響。
掌管雪州旅遊、環境和氣候變化、綠色工藝及原住民事務部的行政議員許來賢今天針對一篇在社交媒體上發佈,控訴武吉拉貢森林保留地出現新採石場的文章,發文告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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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文告中指出,從1992年至2000年之間,雪州行政議會會議(MMKN)批准在武吉拉貢森林保留地進行的採石活動多達7項,佔地共215.64公頃;在2018年及2019年,共有19個佔地共800.50公頃的採石場獲得批准,以應付雪州及巴生河流域的發展所需,也是為了取代從2023年開始到期的舊採石場。
他說,所有的採石場都是根據程序處理已獲得批准,同時也在1985年雪州森林法令第28條文下獲得小型執照(lesen kecil),而涉及土地仍為森林保留地。
文告也說,涉及的地方是根據研究及所有涉及單位討論後所擬定,同時任何一方都被納入考慮,其中包括不會對原住民居住地造成影響。
相關機構監督下進行
此外,所有在森林保留地運作的採石場,都需要遵守各單位包括大馬礦物及地理科學局(JMG)、環境局(JAS)、職業安全與衛生局(JKKP)及地方政府所定下的條件,同時也要在開始任何採石活動前,必須提呈環境影響評估(EIA)和採石場計劃報告並獲得批准。
雪州森林局(JPNS)及相關機構也會時時進行監督,以確保沒有違反條件或規定的情況發生。
許來賢也補充,雪州的森林保留地段從2008年的24萬1568.3公頃,至2021年的25萬零250.33公頃是增加了共6862公頃,即提升了共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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