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9日讯)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指出,雪州各地方政府有足够的权力,根据关键绩效指标(KPI)设下的数项标准作业程序(SOP),来处理各类非法运用土地问题。
他在回答杜顺大区州议员艾德里的口头提问时说,州政府针对没有取得批准而擅自开发的土地事宜,备有5项执法标准作业程序,供地方政府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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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未获得批准下进行土地工程、没有获得许可的建筑物、没有批准下发展政府地段或保留地等、充公机械,以及展开联合行动取缔非法土埋或垃圾场。”
他强调,各地方政府可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与1976年城市和乡村规划法令相关条文,对付违规开发土地工作者。
他说,凡是未经允许下进行的土地工作,地方政府会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70A条文,向地主或发展商开出罚单,并指示相关人士按照程序作出申请。
“若地主拒绝遵从,地方政府随后将交由法律部采取法律行动,以将问题带入法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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