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一名从事汽车零件生意的男子在欠多组高利贷下离家失联,连累家人被大耳窿骚扰,家人气得回大耳窿:“如果你找到他,麻烦你和他说,他妈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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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吉隆坡的林志伟(36岁)于5月时离开家里,而家人也从6月陆续被不同的大耳窿找上,要求代还所欠下的债务。
大耳窿通过电话及信息作出恐吓,甚至直接上门追债,让家人在不堪骚扰下,决定与他脱离关系。
林志伟母亲叶女士(63岁)与2名姐姐(42岁及37岁)于今日在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副主任赖俊权及大耳窿专案小组主任叶士恺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与其脱离母子与姐弟关系,希望大耳窿不要再找上他们。
42岁的姐姐林女士指出,他们全家并不知道弟弟在外面欠下大耳窿,直至弟弟在5月无故离开家里,家人从6月开始陆续被大耳窿找上,才惊觉弟弟向大耳窿借贷。
她说,这阵子分别有多个不同的电话号码找上他们,且每一个所追的欠款数额都不一样,因此相信弟弟在外欠了好几组大耳窿。
她也说,大耳窿通过电话及信息骚扰,要他们为弟弟还债,甚至恐吓表示再不还钱就会放火及杀他们全家。
此外,她说,大耳窿指他们是弟弟的担保人,手上也握有他们的全部资料包括大马卡副本、住址和电话。
她补充,他们家人包括弟媳都被大耳窿骚扰及追债,而弟媳在弟弟离开家后也已搬走,目前已与弟弟离婚。
林女士透露,弟弟在此之前也曾以生意需要周转,多次向家人及亲友借钱,前后借了约10万令吉。
她说,她与家人并不知道弟弟的行踪,同时也联络不上对方,只有对方主动联络他们,而且每次都是为了借钱,上星期曾2次打回家里,分别借了1万5000及2万令吉。
“他借钱时都说这是最后一次,说要这笔钱解决所有事情。”
她指出,弟弟前两天再度打电话给妈妈借钱,而她表明家里已经没有钱可以继续帮他,同时要求他回来和家人一起解决问题,但遭拒绝。
她希望弟弟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不要连累家人。她也希望在他们与弟弟脱离关系后,大耳窿不要再骚扰及向他们追债。
另外,母亲叶女士表示,儿子之前与她同住,而这段时间曾有2组不同的大耳窿找上门,其中最近一次发生在2天前。
“大耳窿在27日晚上找上门追债,我告知儿子已经离开不在家里,对方却很生气地大骂我们欠钱不还。”
她说,上门大耳窿只是逗留约10分钟时间,除了破口大骂之外并没有任何举动。
另一方面,赖俊权希望大耳窿冤有头债有主,找对人追债,同时也呼吁他们不要试图以不文明的手段,包括威胁及恐吓的方式追债,否则不仅可能追不回这笔钱,更会抵触1951年商业借贷法令29B(1)条文及34条文。
他说,在该项条文下,罪成者最高刑罚可被判罚款至少5万令吉但不超过20万令吉,或监禁达3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呼呼事主现身,与家人或是大耳窿商量,以解决问题;同时也促请借款者三思而行,尤其所作所为会害到身边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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