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13日訊)對於環保組織質問雪州政府,於5月5日撤除沙亞南武吉遮拉卡森林保留地406.22公頃森林地的州憲報地位一事,雪州森林局長拿督阿末法茲爾指出,除憲舉措是為了追溯(backdate)回2000年州行政議會通過的決定,也是為了完成自2006年來未完成的程序。
考量法律顧問會意見
他說,除憲舉措也考量了雪州法律顧問會的意見和審查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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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前發文告表示,武吉遮拉卡森林的局部地段,是於1991至2006年期間經過好幾次從憲報中被撤除,包括涉及在U10區的406.22公頃,有關地段部分已成為沙亞南社區森林休閒地(Shah Alam Community Forest)。
他透露,當時的撤銷憲報程序,是在1985年雪州森林法令第11條文(2011年修正)通過,因此並未經過公共聽證會程序。
雪州民聯政府於2008年大選後執政,在2011年修正森林法令,規定所有撤除森林保留地的憲報地位,必須召開和通過公聽會程序。
“無論如何,武吉遮拉卡森林保留地至今面積維持在1298.86公頃,而武吉澤拉卡附加森林保留地(Tambahan)面積則是982.80公頃,皆屬於雪州森林局管轄,作為大自然和動物的生態棲息地。”
“換地”維持逾30%覆蓋率
阿末法茲爾說,這座森林作為梳邦湖濱公園水壩(Empangan Tasik Subang)的集水區,尚包括沙亞南植物園(Taman Botani Negara Shah Alam),作為沙亞南地區的其中一個綠肺。
“整體而言,此次的撤銷憲報程序旨在延續,以完成自2006年所擱置的程序。雪州政府正設法解決這個長達20年的懸而未解問題,以保護雪州的環境生態永續發展,達至精明、宜居和繁榮都州屬目標。”
他強調,州政府如今是採用替換地段方式,維持州內的森林保留地覆蓋率至少達30%。
沙亞南社區森林協會挑戰除憲合法性
無論如何,沙亞南社區森林協會對阿末法茲爾的聲明不買賬。
該會發文告挑戰當局將森林保留地除憲的合法性,並指州政府形同違法作業,因為沒在除憲決定前通過公聽會的完整程序、沒有公共諮詢及也沒有森林地替換。
指許來賢混淆公眾應道歉
該會財政林澤偉指出,雪森林局的說法和掌管雪州環境事務行政議員許來賢早前指,有關森林地已在2006年被撤憲一事有出入,但許來賢始終不願接見該會做進一步說明。
他認為,如今阿末法茲爾的聲明很清楚說明,2006年並無完整的森林除憲程序,所以許來賢必須就混淆公眾一事道歉。
他不認同阿末法茲爾所言,在2011年森林法修正前進行的森林地除憲無需召開公聽會。事實上若之前懸而未決的除憲程序可以拖到今年才“追溯”,那麼當局如今仍有必要召開公聽會,並指律師告知該會,沒有一條森林法令允許有“追溯”撤憲的條款存在。
撤除後須用相等森林地取代
他強調,1985年森林法令已規定,撤除森林保留地憲報地位,必須用相等的森林地取代。
林澤偉認為,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魯丁和此事存在利益衝突,因州政府子公司雪州發展機構(PKNS)已在清理和開發存疑的地段作為Sierra Alam城鎮產業項目,所以他促請立即停止剷除森林地行為,並召開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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