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雪1日訊)對烏雪市議會所發出的書面警告視若無睹,4名違法阻街擺檔的小販遭到取締,謀生工具既被充公還接罰單,面對雙重損失。
較早前,有民眾投訴峇冬加里美蘭蒂商寓區有小販長時間霸佔公共停車位擺檔,並將檔口留在原地,使大家在繁忙時間面對“一位難求”而必須雙重泊車的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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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也被民眾批評空雷不雨,只發警告而遲遲不對違法者採取行動,以致情況毫無改善。
市會主席:2度警告勿佔停車位
市議會主席哈斯利在派出28名官員下場採取行動後,告訴《大都會》社區報記者,執法人員早在今年2月已經發出警告信,並且當面給予勸告,要求小販不可阻街和將檔口放置在公共場所,佔用停車位和影響交通。
“可是小販卻對警告置若罔聞,於是我們在6月初再度發出警告信,不料同樣被忽略。我們別無他法,唯有采取更嚴厲的行動。”
在此之前,市議會的執法政策相對的溫和,鮮少有大動作的取締行動,所以經常受到批評。
指體諒違法者反被視為軟弱
哈斯利表示,雖然被取締的小販擁有市議會所批的營業執照,但依然必須奉公守法,不可任意霸佔街道,破壞公共秩序。
“從今年2月開始,市議會已經給予足足4個月的時間讓小販糾正錯誤,可是我們的體諒和寬限,卻被視為軟弱和不會真正的對付違法者。”
他說,全部4名小販是被援引1974年道路、排水溝和建築物法令第46(1)(a)和46(3)項條文,進行充公和開罰。
“涉事小販也必須繳付罰金和儲存費,方能取回所有的充公物品。這也意味著,為了貪圖一時之便而以身試法是得不償失的。
“我希望這項行動能讓小販保持警惕,嚴守由市議會定下的地方律法,以免遭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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