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撓23日訊)住家換了智能電錶(Smart Meter)後,不僅電費從逾200令吉大漲5倍至1239令吉,更遭國能(TNB)追討最高6萬2000令吉的“損失費”,讓用戶大感震驚和不滿。
公正黨萬撓州議員蔡偉傑透露,近兩三週已接獲不下5個用戶的投訴,指雖然生活習慣沒有改變但電費卻突然暴增,相比起過去數年的用量,漲幅最高達到5倍,讓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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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電錶曾被動手腳
“國能更發出律師信,指電錶曾被動手腳而向用追討數百至數萬令吉的收入損失費,並要求他們在14天內給予回覆,否則將會被告。截至今日為止,萬撓已有至少3人因為接律師信而向我求助,儘管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偷電,但卻被追討數百、數千至最高6.2萬令吉。”
蔡偉傑是在聯同國能用戶廖錦華、張建耀和張建興兄弟,於其服務中心召開新聞發佈會講述此事時,指電費在使用智能電錶後的暴漲不合邏輯,而且有關方面不能在沒有證據之下指責人民偷電。
據瞭解,廖錦華被追討708令吉30仙、張建耀被追討6萬2566令吉90仙,另有一戶缺席新聞發佈會的李姓人家則被追討6828令吉99仙的收入損失費。
國能認為事主沒偷電 卻照收“損失費”
蔡偉傑說,在接獲投訴後,曾以州議員的身分發出公函,讓用戶持信向國能提出上訴和要求調查,但對方是“意見接受”,已經承認率先在4月提出抗議的廖錦華沒有偷電嫌疑並向他道歉,但“損失費”卻照收,在調停時出現刁難用戶的行為,使大家感到不滿。
“除了收入損失,律師信也向用戶徵收因為干擾、改裝和破壞電錶所造成的開銷和費用。其實,電錶是國能為了收取電費而裝在用戶住家的器材,該公司有責任確保器材操作正常。所以在用戶沒有改裝而電錶讀數有誤時,把收入損失轉嫁予用戶是不合邏輯的。”
他說,國能是壟斷市場的官聯公司,肩負有體恤民情的責任,不應把收入損失轉移至用戶。“即使是在全國封鎖時期,去年國能收入也漲了20%,相比起人民剛剛渡過冠病大流行的難關,如今又面對百物飛漲的壓力,該公司應該要助民而非尋求暴利。”
“全國各地有多人申訴更換為智能電錶後電費暴漲,顯見這並非單一情況,該公司有必要對新推出的電錶重新進行研究。又試問,全國有多少家庭能夠拿出6萬令吉的現錢來支付國能的損失費?”
蔡偉傑表示,他將在下週與雪州國能的代表針對此事舉行會談,並呼籲雪隆區面對同樣狀況的用戶撥電03-6091 2118與其助理聯繫,以集合更多的群眾力量向有關方面施壓,要求進行全面調查和撤除對沒有偷電嫌疑者的法律訴訟。
“我和士拉央國會議員梁自堅律師將尋求黨內律師團以及律師公會的意見,併為面對狀況的國能用戶安排對話,盼能為他們解除此事所帶來的困擾。”
廖錦華(68歲,萬撓康情花園居民、商人):
證實未偷電還要付損失費?
“我一家4口共住在雙層排屋,電費素來是介於200至300令吉之間,偶爾會因為天氣炎熱多開冷氣而達到400令吉。去年9月,電費突然高漲至600令吉,比店鋪的逾400令吉還高,我們雖感莫名其妙,但還是照樣付費。
去年10月,國能前來更換了智能電錶後,電費反而有下降。不料在今年4月突然接到律師信,說我在電錶上做了手腳,向我追討從去年1月至10月的電費損失。若動過電錶,為何換了智能電錶後,電費不漲反降,這是不是證明過去反而是我多付了?
我持州議員的公函向萬撓國能分局投訴,隔天有高層職員打來說根據調查我並未偷電,同時向我致歉,但卻依然希望我支付損失費,讓我大感不忿和不公平。”
張建耀(38歲,萬撓敦霹靂花園居民):
200令吉飆至1289令吉
“我一家13口雖然同居一屋,但平日裡只有年逾70歲的父母在家,大家都在外工作,鮮少使用電器。唯有在夜晚天氣炎熱時開數小時的冷氣降低氣溫後便改用電風扇,所以過去多年的電費是逾200令吉。去年12月因為連日大雨天氣涼爽,電費更一度降低至189令吉。
今年1月中,國能前來更換電錶後,在短短半個月內電費便增加500令吉。2月雖然只有28天,但電費也直接飆高至1289令吉89仙,讓我們大吃一驚。更禍不單行的是,6月3日接到國能發出的律師信,向我們追討從2017年至今年的損失費6萬2566令吉。
我們不曾改裝電錶,也無法取出這一大筆錢來繳付損失費,如今感到憂心忡忡,害怕被國能申請破產和查封屋子。我也擔心在大家出門工作,家中只有不諳國語的父母遇到上門割電的國能工作人員時,會發生有理說不清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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