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生21日讯)这次不是“狼来了”!巴生市议会每周或每两周都会展开取缔工作,确保商家在店前放置垃圾桶并妥善使用垃圾桶,而非将垃圾桶当“花瓶”,只充摆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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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市议会是从本月初陆续向商家分派通知信,限商家在通知信发出的7天内,务必准备240公升的垃圾桶,否则将会被开出1000令吉的罚单。

不过,却还是有商家迟迟不肯就范,或是等到执法人员取缔时,才将垃圾桶摆放在店前。
市议会一开始是率先圈定9个试点,指示指定路段的商家需置放240公升大型垃圾桶,并委托负责当地的市议员协助监督商家配合度和成效,之后再将上述试点扩大至全部范围。

刘贵城:很多商家当耳边风
对此,巴生市议员刘贵城向媒体指出,他所负责区域一开始只有10%的商家遵守市议会的指示,迄今已逾20%的商家配合,其余的商家还是忽视市议会的警告。
他说,市议会于本月20就直接在4个地点,即黄梨货仓2巷、巴刹路、迪末巷及务边路,展开相关的执法行动,检查了97间商店,共向4名商家发出罚款。

“他们被开出罚单的原因包括没有在店前放置垃圾桶、将木制托盘放在公共地方而造成阻碍等。”
他说,执法人员是援引2007年地方政府(巴生市议会)贸易、商业及工业执照条规第18条文、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46(1)(e)及第第46(1)(d)开出罚单。
“今次行动是由执照组和环境卫生小组联合展开,主要是确保商家们都是有妥善处理垃圾,并将垃圾都丢在垃圾桶里。”

遇巡视才拿垃圾桶摆放
许多商家“做做样子”
刘贵城说,根据初步观察,许多商家已经购买了垃圾桶,可是就是等到执法人员巡视时,才将垃圾桶摆放在地店前“做样子”,令人感到无奈。
他说,也有商家反映是因为垃圾桶满了,只能将垃圾丢在垃圾桶周遭,等待垃圾车来领取,而不是没有将垃圾妥善处理好,惟他认为若垃圾桶不够装,就应该购买更大的垃圾桶或是放置足够的垃圾桶。
“我会和市议会的垃圾承包商沟通,要求他们务必定期收取垃圾,同时也要求商家需善用垃圾桶,而不是就把垃圾桶当‘花瓶’。”

他说,市议会还是会持续展开行动,否则违法的商家将面临高达1000令吉的罚单。
另外,他也披露,120公升的垃圾桶价格为180令吉,而240公升的垃圾桶则是260令吉。
“市议会已成立一个小组,探讨如何向麻坡市议会学习,推行各种环境卫生的方案,让巴生朝向健康与和睦的城市迈进。”

加埔路分派105封通知信
另一方面,刘贵城说,市议会今早10时也向加埔路的商家分派相关通知信,要求他们在店铺前放置240公升的垃圾桶。
他说,商家们同样是要在7天内购买和放置足够的垃圾桶,否则就会被开出罚单。
“这次总共分派了105封通知信,希望商家们都可以好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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