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擔保人在做擔保之時,並不清楚擔保之義,稀裡糊塗的就成了背鍋俠,因此想在這裡和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在清楚什麼是擔保之後再去決定是否替他人擔保。
首先,這裡的擔保指的是以自己的資產(包括個人信譽)擔保他人之債的履行,以保障債權實現。這就意味著,一旦主債務人(請你做擔保的那位)無力償還債務的時候,你就必須代替債務人承擔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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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償還完債務之後可以向主債務人追償。但是這種情況下,主債務人往往彈盡糧絕,你再要求追償確實難如登天。
保證的目的即是為了保障債務的履行,因此為人擔保之前,必須瞭解主債務的具體情況。這些情況包括:
1)債權人的具體信息
瞭解債權人信息一是方便了解債務的履行情況,二是防止日後他人偽造身分主張債務。
一旦你代為履行債務之後,只能找原債務人主張權利,因此弄清楚債務人的具體身分信息是非常關鍵的。
這個信息包括,如果債務人是個人,至少需要了解對方的真實姓名、大馬卡號碼、聯繫地址、聯繫方式及資產狀況;如果是公司,則需要了解公司全稱、營業執照複印件、股東代表身分證、辦公地址、聯繫方式,公司資產等等。
2)債的種類和數額
保證成立後,你將面臨著代替債務人償還債務的風險,因此瞭解清楚債務具體是什麼,多少金額是非常重要的。
別懷疑,我曾經遇過客戶是真不知道自己擔保了什麼的情況,他說只是簽了字,其他什麼都沒看!
3)債務的履行期限
保證合同發生效力的前提是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因此明確主債務的履行期限至關重要。
4)保證的範圍
保證人和債權人可以約定保證的範圍,如沒有約定,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對主債權、利息、逾期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期間極易與訴訟時效混淆。因此建議所有擔保人,若是有人向你主張保證債務的時候,先找個律師諮詢下有沒有過保證期間,如果已過,恭喜你,只是虛驚一場。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找你做保證人。你首先得看一看所有的文件和資料,再來同不同意做這個保證人。考慮清楚幫忙後,那麼你需要知道:
第一,保證範圍越少,對你越有利。
第二,保證期間越短,對你越有利。
總而言之,保證並非籤一個名字這麼簡單,而是意味著,將來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你將代其償還。這是一項嚴格的法律制度,需要謹慎對待。所以在簽下擔保合同之前,一定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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