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開講:劉以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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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21年末,某男藝人的離婚事件掀起一輪轟轟烈烈的互聯網輿論。有人痛斥他的“渣”,有人心疼她為了家庭默默的隱忍。
是的,明星們的婚姻生活看似和普羅大眾十分遙遠,但其間暴露出的種種糾紛與矛盾好像又與普通人的婚姻存在著一些些的共同點。
那麼,除了“吃瓜”與情緒發洩,是否也能從中學到些什麼?
本文並無意要評論離婚的雙方究竟誰對誰錯,只想談談這場“隔空辯論”中一直被提及但始終沒有機會為自己發聲的孩子們。
婚姻破裂 孩子最無辜
孩子,是婚姻的產物,任何一個婚姻破裂時,最脆弱、最無辜也是最受傷害的就是孩子,特別是未成年的孩子。
跟據1976年 (婚姻和離婚)法令,不滿7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7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法庭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作出判決。
雖然該條規定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但是法院還是會依據孩子的生活起居和福利來考慮雙方爭取撫養權的條件。
無可否認,離婚是大人最身心疲憊而且又最容易歇斯底里的時刻。因為不僅要面對原有家庭結構的瓦解和情感創傷,還要看著自己在婚姻中所有努力都付諸東流的挫敗感,除了需要重新開始生活的茫然,還常常被婚姻資產和孩子等一系列分配的問題弄得無盡糾葛。
造成孩子負面自我認知
越來越多的孩子被迫面臨父母離異的局面。然而目前,社會對他們的保護只是停留在撫養權相關的法律層面,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教育成長問題還處於認識的盲區,試想,如果孩子得知自己是父母互相傷害的“籌碼”,這會讓他們覺得: “我不值得被愛” “我不配擁有幸福”這種負面的自我認知。
而這種認知會在潛意識裡伴隨著他們一生,無論日後獲得多大的財富與成就、他們都難以建立自信和對他人的信任感,間接影響成年後的親密關係。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常常看到不幸的婚姻彷彿會“遺傳”。其實是因為這些隱形的傷痕沒有被治癒。
還有,法律上討論的主要圍繞權益,倫理上探討的主要是道德觀,法理與倫理在婚姻家庭中總是緊密的聯繫在一起。
這次的紛爭中,我們見著了法律之前,輿論先行。女方以男方最不願意的方式呈現在大眾面前,而這種解決問題的方式對女方的傷害也相當大。
輿論過後就是法律
其實,類似的糾紛,在很多大大小小的社交聊天群組裡經常發生,比如某某人疑似出軌被另一半公開反擊,將所有的個人信息,包括大馬卡號碼,車牌號碼,第三者身份,甚至社交賬號等都一一發到平臺上,讓大眾“審判”。
只是本次因為是知名人士,大家的情緒就有了微妙的變化,從興致勃勃、徹夜“吃瓜”,到意猶未盡、想看結果。但是切記,輿論過後,就是法律。
在輿論中如果越線,都有法律後果。因此,當法律與道德糾葛在一起時,需要清楚地分析,讓法律的歸法律,倫理的意願也通過法律的方式進行解決,或許才是一條正確的道路。因為一旦槍響之後……都沒有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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