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6日讯)若业主拖欠组屋或公寓的管理费,将被援引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被提控上法庭或分层管理仲裁庭,甚至被扣押产业。
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新村发展事务的行政议员黄思汉表示,联合管理机构(JMB)有权向业主征收管理费,作为管理和维护建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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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面协助陷财困联管机构
他代雪州行政议员罗兹雅回答诚信党邓普勒公园州议员莫哈末沙尼的口头提问时指出,州政府针对因管理费征收不足而无法管理建筑物的组屋,采取了长短期解决方案和行动,主要从经济、社会和法律层面的三个层面,来协助财务陷入困境的联合管理机构。
他说,在法律方面,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发展商、联合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MC)或由建筑物专员(COB)委任的管理代表可向业主收取费用。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34及78条文,拖欠管理费的业主可被带上法庭或分层管理仲裁庭(Tribunal Pengurusan Strata)起诉或索赔,如果业主仍不遵守法庭或仲裁庭的判决,建筑物专员可在控方的允许下提控上庭,经定罪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在持续重犯的情况下,在定罪后每天可进一步罚款不超过50令吉。”
他也说,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35及79条文,地方政府将协助组屋的管理层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以展开扣押产业程序及采取执法行动。
推出增加联管机构收入计划
他提及,在经济方面,州政府推出有助增加管理机构财政收入的计划,尤其是中廉价组屋,其中包括社区菜园计划、资源回收中心和MEKAR计划,管理机构将通过这些计划获得经济来源,以支付组屋维护费用。
他举例,他们可通过出售农产品和资源回收中心,向业主提供优惠券,作为抵消费用。
他也说,州政府开发的E-COB系统,协助联合管理机构或管理委员会以数码方式管理财务报告和支出,帮助他们依据财务能力确定重要费用,并由建筑物专员按地区进行监控。
通过培训提升管理
他指出,在社会层面,通过培训和领导课程,例如分层建筑和住宅管理增强课程 (C-SMART),提升联合管理机构及委员会的财务管理、行政和维护组屋。
他表示,州政府也理解管理机构面对修复组屋公共区域的财务问题,因此通过组屋复新计划(Ceria)及雪州组屋睦邻安全基金(SEROJA),协助安装闭路电视系统和补蚊器,提高建筑物的环境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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