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5日讯)班达马兰巴板路木屋区居民并非“擅自占用他人土地者”(squatter),他们可住在该木屋区直到搬迁课题获得解决为止。
该区居民于去年9月接获发展商律师信,要求居民在14天内自行迁离,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随后,也于12月3日接获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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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于两、三个月前就有所定案,后来法庭将案件展延至昨日宣判,判木屋区居民并非擅自占用他人土地者。
对此,一直协助解决问题的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和班达马兰州议员梁德志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捎来这项好消息。
同时,他们也希望发展商应尊重法庭的判决,勿将案件再带到上诉庭去。
查尔斯:居民非占用他人土地者
查尔斯指出,发展商认为占用该片土地者是“squatter”,居民并没权利占据;不过,居民的代表律师则追溯历史和所发生的经过,力证居民都非擅自占用他人土地者。
他说,惟需注意的点是,虽然居民并非擅自霸占土地者,但只拥有该地归属权和利益,所谓的“利益”是指可以占用 (license to occupy),并不是土地的主人。
“因此,简单来说,他们有权住在该土地上,并非擅自霸占土地者,直到此课题获得解决为止。”
梁德志:州政府盼11月解决
另一方面,梁德志指出,州政府已着手处理此课题,并希望可以在11月将问题解决,让案件可以告一段落,居民也可以放心。
在场者包括班达马兰新村管委会主席柯金胜、巴生市议员伍醒罱、普斯巴瓦里、巴板路居协主席洪文泰、署理主席张玉月及委员纳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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