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市局快投降了……·廢車拖走又再現



(吉隆坡20日訊)我國擁車率高,但政府沒有強制人民報廢使用一定年份的車子,導致一旦車子太殘舊或故障,就被國人棄在一旁,久而久之就成了“廢車”,以致住宅區或工業區都可以看到廢車的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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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置路旁衍生衛生問題
一旦有車子被棄在路旁,將衍生其他民生問題,如棄車零件被盜、車子積水、長滿野草等;而且,居民雖然向有關當局投報,當局也不能第一時間將車子拖走,必須經過冗長程序,才能把廢車拖走。
上半年處理600輛 僅冰山一角
雪隆一帶因人口密集,車輛也多,以致廢車的數量也多,雖然吉隆坡市政局在今年上半年所處理的廢車已超過600輛,惟卻僅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廢車等待處理。

峇都廢車數量居首 其次蕉賴
根據市政局的數據顯示,當局在1月至5月期間所處理的廢車共有656輛,其中峇都國會選區獲處理的廢車數量高居第一,共有146輛廢車被當局拖走,排在其次的為蕉賴國會選區,被拖走的廢車共81輛。
其他國會選區獲處理的廢車數量依序為泗巖沫(78輛)、士布爹(72輛)、旺沙馬朱(57輛)、甲洞(49輛)、帝帝皇沙(44輛)、武吉免登(42輛)、敦拉薩鎮(30輛)、班底谷(29輛)及斯迪亞旺沙(28輛)。
《大都會》社區報特別向數個國會選區瞭解區內的廢車情況,被告知市政局日前所公佈有關上半年處理廢車的數據也只顯示了冰山一角,區內實際上還有更多廢車是等待被處理。

商業區接廢車投訴最多
受訪的國會議員助理指出,廢車課題也是其中一項最令人頭痛的問題,在發現廢車後投訴並獲得處理後,也會有新的廢車再次出現,也讓問題無法徹底獲得解決。
他們說,任何一個地方都可能出現廢車,無論是住宅區、商業區、大路旁等,甚至大廈停車場或廉價組屋內等私人地段也可能出現廢車,其中就以商業區出現最多有關廢車的投訴。
“幾乎每個商業區都會面對廢車問題,在停車位被廢車霸佔下也衍生了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通常在停車位不多的商業區內,就會出現較多有關廢車的投訴。”

車主棄維修車子修車廠外
此外,有者也說,大廈停車場同樣面對廢車問題,惟基於有關範圍為私人地段,地方政府不能隨意進入採取行動。
“唯一的辦法是大廈管理層先將廢車拖出大廈外讓市政局處理。但問題是,有關廢車拖出大廈外後,也必須等待市政局再安排前來拖車。”
他們也說,修車廠附近也是出現廢車堆積的地點之一。
“有的車主因為修車費太高而不願付這筆費用,但同時也不願意領回有關車輛,因此廢置在該處。”

市政局配備有限 拖車須“排隊”
此外,受訪國會議員助理表示,市政局在廢車課題上執法不嚴,同時也面對人手及配備不足,以及倉庫空間有限,以致無法更有效率地解決廢車問題。
他們透露,根據市政局的標準作業程序,必須先發出通知,若車主在一定的限期內沒有將車輛移走,才會採取拖車行動。
“惟,當局很多時候在發出通知後卻沒有進一步行動,有的車輛在接獲通知好幾年,甚至該通知信都因為常年日曬雨淋而爛了,當局依然沒有拖車。”
有者也說,市政局是統一由總部採取拖車行動,然而在配備有限下,只能輪流到每個國會選區採取行動,以致每個地方都是“排隊”等待拖車。
據瞭解,大多廢車都是因為遭到車主的廢棄,其中包括不想再使用或是年久失修,卻沒辦法處理的車輛,只有少部分是被偷來的竊車。

應提供合法報廢車子管道
除了呼籲車主必須有責任感,勿隨意將已不用的車輛廢置在外,有者也認為我國必須在國會立法,提供國人合法報廢舊車的管道,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廢車問題。
“目前,在我國若要報廢一輛車是必須經過複雜的手續,甚至車主已經報警備案,大部分車廠因為擔心違例,或面對可能被誣陷偷車的風險下,而不願意收取這些舊車。”
他也說,也因為無法通過正確管道報廢舊車,才會衍生出廢車問題。

市政局應提供多個投訴管道
另一方面,市政局也配合廢車問題設有熱線(1800-88-3255),民眾在發現廢車問題時皆可致電熱線或向當地市政局分局作出投訴。
有受訪國會議員助理透露,市政局曾經推出WhatsApp投訴專線,讓民眾可更方便地作出投訴,包括在發現廢車問題時即使將照片及地點傳送給當局。
惟,該WhatsApp投訴專線早前停止服務,而她認為,市政局除了投訴熱線之外,也應該推出給多管道供市民能更方便及迅速地作出投訴。
建議每個選區設有配備
蔡珍莉(蕉賴區國會議員助理)
“市政局目前是統一由總部在各區採取拖車行動,也讓每個國會選區都是輪流等待市政局採取行動。
其實到處都會出現廢車,包括小路也發現不少爛車被廢置,都是遭不明人士停在路邊。其中投訴最多的就是停車位不多的地方。
我建議市政局應該在每個國會選區內設有配備,以更有效率地採取拖車行動。
無論如何,市政局也面對倉庫空間有限,目前在位子不足下更是需5輛車疊在一起。”

無法合法報廢致廢車量增
遊佳豪(甲洞區國會議員政治秘書)
“市政局執法不嚴,很多時候在發出通知後就沒有下文,而當局給的理由就是人手不足。
根據市政局的數據,甲洞在上半年被拖了49輛車,但這僅是冰山一角。市政局平均每個月拖了10輛車,但我們收到的投訴是超過10輛車,意味著市政局的拖車行動是不達標的。
通過與車主及業者瞭解下發現,廢車很多時候是因為無法合法報廢所致,因此我建議必須通過在國會立法,提供國人合法及正確的報廢管道,才能解決廢車問題。”

涉阻礙交通應即時拖走
謝有堅(泗巖沫區國會議員助理)
“拖車行動則是會由分局發出通知後,再由總部執行及採取行動。市政局是視情況而定,如果是涉及阻礙交通的車輛將會被即時拖走。
泗巖沫區是面對蠻多廢車的投訴,而我們服務中心與去年曾聯同市政局採取多達5次的拖車行動,每次都將10至20輛廢車拖走。涉及的地方包括泗巖沫盛蘭園、雙威SPK、孟惹拉拉等。我們今年則會專注在美丹白沙羅的廢車問題。
其實市政局每次拖車行動都相當花功夫,包括必需出動吊車或羅裡將涉及的車輛載走。因此,希望公眾必須有責任感,不要隨意廢置不要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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