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5日讯)一名男子驾驶汽车经过破损道路时,因路洞导致汽车轮胎和轮辋损坏后,将加影市议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最终赢得该场官司!
根据本地网媒《今日自由大马》报道,名为法鲁拉兹的男子赢得官司后,法庭下令加影市议会以2980令吉赔偿他的索赔,包括4个轮辋(1800令吉)、1个轮胎(800令吉)、调整费用(180令吉)及拖车费用(2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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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鲁拉兹是在2020年9月晚上,在布迪曼商业区附近的双溪龙路行驶时,汽车撞到路洞,导致汽车的左后方轮胎及轮辋损坏。
“隔日,我因未能找到相同设计的轮辋后,不得不更换4个轮辋及2个轮胎,共花费3580令吉。”
于是,他向加影市议会提出索赔,并获市议会保险公司提供1430令吉报价,以补偿1个轮胎及1个轮辋的成本。
“当要求修改金额的请求被拒绝后,我向消费者仲裁庭提出索赔,惟我被告知消费者仲裁庭对此事没管辖权。”
于是,他向加影法庭提出小额索赔,并于7月15日进行审判。他在法庭上自辩,并解释为什幺他必须更多4个轮辋,并指每个二手轮辋要价450令吉。
“我找不到相似设计的轮辋取代已损坏的轮辋,且二手轮辋比购买4个新轮辋的价钱来得便宜。每个新轮辋的价钱为687令吉50仙或4个轮辋价钱为2750令吉。”
报道说,代表加影市议会的助理法律官员慕希丁表示,该方已采取必要行动维护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并拒绝承担责任。
慕希丁说,从损坏的轮辋及轮胎看来,法鲁拉兹鲁莽驾驶才是事故的肇因。他也说,由于只有一个轮辋损坏,因此法鲁拉兹要索赔4个轮辋是不恰当。
无论如何,负责该案的裁判官诺费道思罗斯里裁定,加影市议会对法鲁拉兹鲁的汽车造成的破坏承担全部责任。
“从原告拍摄的照片来看,现场确实有一个洞。这条道路显然没有得到妥善维护。”
同时,她也否决原告的驾驶导致有关意外;她也说由于该事件是在晚上发生,不能指望任何人注意到路洞及闪开。
针对加影市议会提出更换4个轮辋是不合理的论点时,她则认为一辆汽车使用多种设计的轮辋是荒谬的说法。
另外,诺费道思罗斯里也驳回对市议会保险公司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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